七警案次被告指在場維持秩序 阻止襲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06 14:31

最後更新: 2016/12/06 1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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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)

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,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,辯方今進行結案陳詞。次被告劉卓毅的代表律師指,警方拘捕示威者後者會將其帶往變電站先行搜身,屬於正常做法,故控方不能就此推斷抬著曾健超的警員便是要合謀襲擊他。辯方又指,即使法庭最後認為片段中的其中一名警員為次被告,他亦是於該處兩度阻止襲擊,而非參與襲擊。

辯方又指,次被告當日並沒有參與任何合謀犯案,他當日於現場是為了維持秩序及保護合法示威者。